/cjccbp

2014银行从业《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》考点:资本管理2

初级银行从业 模拟试题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 2018/03/02 14:28:46

3.我国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的安排

  2007年2月28日,中国银监会发布了《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》,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的工程。因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的条件。所以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、分层推进、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。

  (1)分类实施的原则。中国银监会规定,在其他国家或地区(含香港、澳门等)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、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,应自 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,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,经批准可暂缓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,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。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。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》。

  (2)分层推进的原则。

  (3)分步达标的原则。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,全面规划,分阶段、有重点、有序推进、逐步达标。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、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;就信用风险而言,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。

  ※ 关于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

  2004年3月,银监会颁布了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》,并于2006年12月作了修改,该办法在资本监管方面进行重大改进

  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,同时,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,还需要从监管资本中扣除一些项目,称为扣除项。

  核心资本

  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、质量最高的部分,银行可以永久性占用。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如下五部分:

  (1)实收资本,指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、协议的约定,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。

  (2)资本公积,包括资本溢价、股权投资准备、外币资本折算差额、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。

  (3)盈余公积,包括法定盈余公积、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。

  (4)未分配利润

  (5)少数股权,指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

  附属资本

 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、一般准备、优先股、可转换债券、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六部分。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l00%,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%。

  (1)重估储备,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,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。若中国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,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,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%

  (2)一般准备

  (3)优先股

  (4)一可转换债券

  (5)混合资本债券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(略 )

  (6)长期次级债务,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级债务

2页,当前第1页   第一页   前一页 下一页
责任编辑: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 发表评论
资讯推荐

我要评论